2008年1月4日,大紅鷹(現香溢融通)子公司元泰典當、德旗典當向飛躍集團子公司飛躍進出口、飛躍股份發放三筆典當款,金額6000萬元。

這些典當款,典當物均為兩家公司對飛躍集團的6000萬元應收賬款,當票到期日為2008年3月3日,飛躍集團、邱繼寶、阮雲蘭、朱敏法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証。

而邱繼寶正是飛躍集團的實際控制人,阮雲蘭為邱繼寶之妻,朱敏法為飛躍集團分管財務副總經理,典當戶與連帶責任保証人均存在關聯關系。

湖南經濟網《從瓦礫中爬出的反思》一文,質疑香溢融通的質押條件和借貸行為。

文中質疑:“香溢融通這樣的典當行居然可以把飛躍集團應收款(還是內部應收款)當抵押,貸出全額的當款,這就是說如果你去典當行貸款,把人家欠你錢的收據作為抵押品,能取得100%的當款,這簡直是一種笑話,這嚴重不符典當邏輯的做法一定隱藏著更大的黑幕。

對此嚴義明表示:“這個行業不會具體規定什麼東西才可以做抵押,但肯定會是一些變現比較容易的東西或優質資產。”他同時表示:“如果拿應收賬款的收據當質押這個是違規的,這個不確定性非常強,他可能是違規了,違反了人民銀行對典當行業的一些規定,這個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風險非常大,不排除有黑幕存在。”

如果沒有黑幕存在,香溢融通本身是不是資金鏈緊缺急需收回這筆錢呢?

“對,這是合理的揣測,不排除這個可能性,典當行業在這個時候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現在央行連續降息,國家收縮銀根,很多企業只能走民間借貸,對于典當行業,我個人認為在金融危機時候,機遇是大于挑戰的,金融危機融資欲望需求降低,但畢竟還是有很多企業有融資需求的,走民間借貸還是相對比較輕松的,應該帶來很大的機遇,但另一方面,也是存在風險的,就是借出去的錢能不能還的上的問題,但一般來說典當放款都是質押或者抵押等值或者大約借貸的東西。”Surpri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