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中概收成股的統一 (1216-TW下單)在外資連日大幅減碼同時,外資對統一的持股比例已跌破 40%,同時,市場融資使用率卻反相在快速成長中;外資券商交易室主管面對此一狀況,也說統一股籌碼面的不利狀況的確是要小心操作了。
 
外資在昨日賣超統一1.2萬張,連5日以來計賣超統一股7.77萬張,使外資對統一的持股跌破40%,至昨日為39.33%,而近5日以來,市場散戶對統一的興趣也大幅增加2.2萬張,也使統一的融資使用率由1.99%成長到 4.37%。

市場專家也指出,目前台股在類股輪動等態勢之下,包括內需、中概等個股都已漲過一輪,目前市場主流有以電子、金融接棒的態勢。

此外,統一在對於大陸的廣東中谷糖業預付款達1 億元人民幣,出現中谷糖業董事長因故身亡,後續合約履行狀況不明的情形,可能形成統一整體獲利因此受損。

統一企業2008年1-3季財報稅後盈餘49.36億元,每股稅後盈餘1.32元。

統一企業股價今天早盤以28.1元開出,與昨日收盤價相同。

銀行公會決議 放寬借貸年限

| | | 引用 (0)

經濟不景氣,不少企業祭出無薪價、年終大縮減因應,民眾荷包大縮減。對此,銀行公會決議,讓各家銀行可視各案放寬借款年限,申請攤還期延長的對象,不僅限定被裁員者,截止日到明年年底。

銀行公會指出,彈性放寬借款年限可以避免民眾因為一時的還款能力下降,房屋遭到拍賣,導致銀行與民眾雙輸的局面。但申請民眾必須具備四沒有,包括沒有積欠銀行房貸利息的紀錄、沒有辦過卡債協商、沒有參與消費者債務清理協商,以及沒有申請「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房貸寬限期。但對於是否適用於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及客戶年齡加上延長之後的剩餘還款年限不得超過75歲的限制,就交給各銀行自行受理。

以5百萬元的房貸為例,借款年限從廿年延長到卅年,每個月還款金額可從2萬7千元降到2萬1千元,少負擔6千多元,在非常時期可暫緩開銷,但也提醒民眾,整個利息支出會比廿年還款期限多出93萬3千多元。

BI:央行注資可能將阻撓貨幣市場借貸

| | | 引用 (0)

國際清算銀行指出,若金融機構開始依賴央行現金注資,貨幣市場恐將維持急凍,阻撓其對同業放款。
 
綜合外電12月8日報道,國際清算銀行(BIS)分析師Francois-LouisMichaud及GertSchnabel在8日發表的報告中指出,銀行同業借貸仍未復甦,儘管央行持續介入、國家也提供擔保,貨幣市場仍未能正常運作。央行持續干預,可能減少銀行恢復其中介功能的誘因。

為了對抗信貸市場緊縮,全球央行及政府頻頻注資金融體系。

銀行同業美元拆借利率及隔夜指數交換利率上周利差達190個基點,顯示金融機構仍然不願放款。前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6月指出,這項Libor-OIS利差,應視為信貸市場健全度的指標。信用危機在2007年8月爆發以前,過去五年的利差平均值為11個基點。

借貸背後隱藏的費用

| | | 引用 (0)

年費、逾期罰款等名詞都已是家傳戶曉的名詞了,但其實在借貸及信用卡的背後,仍隱藏著很多不同名目的收費。我們先以信用卡為例,年費及逾期罰款也不多談了,財務費用、追收費用大家有否聽聞?前者其實是指信用卡在結欠的情況下,仍繼續簽新賬,不說不知,這個財務費用與每月的最低還款額相若。故此,借貸人所償還的最低還款額只是抵消了這些新增加的費用,對清還欠債是沒有幫助的。而追收費用是指借貸人已無法還款,銀行或財務公司需聘請代理(即追數公司)追收欠款的手續費,不說不知,一般的手續費是欠債總額的百分之三十。故借貸人的欠債會由一萬元變成一萬三千元,如此類推。

而私人貸款方面,手續費、「提早全部還款」費用、「更改還款條件」費用等則不得不談了。手續費一般是以借貸的百分之一作計算,此筆費用是不會退還及以年度計算的,情況就有點像信用卡的年費。如果借貸人在借貸的還款期內,想提早償還所有欠款(即俗稱提早贖身),借貸公司會收「提早全部還款」費用;同樣道理,借貸人如更改任何借貸的協訂條款,如付款日、付款期數等,借貸公司亦會收取「更改還款條件」費用。這些無形費用,令到借貸的成本不知不覺間加重了,借貸人的自由度亦減少了。

其實,香港是一個自由,金融業發達的商業中心,銀行在借貸時要收回借款人的利息,相對而語,借貸人要付回利息是無可厚非的安排。然而,大家在借貸時,緊記要留心借貸條款的各項細節,量力而為,以免自己墮入債網之中。

借錢無朋友

| | | 引用 (0)

古人說:「朋友有通財之義」。

朋友向你借錢,真的很難應付,尤其是有交情的朋友。首先我會想到,向人借錢,除非是當日忘記帶錢包,向人借一百幾十吃飯搭車,如果一開口是成千上萬的,他一定考慮了很久,才把多年友情押上去問我借的。

正因他的環境一定很困難-----我借給他之後,不大可能會還錢給我的了。我不是有錢人,大數目真是吃不消。可是,一下子拒絕,又不是那麼容易說得出口。

我在香港時,有個幾年不見的舊同事,上我的辦公室向我借幾千元,我沒借,他也不好意思的趕快溜了。後來聽說他欠人一身賭債,虧空公款,不僅革了職,還要坐牢;之前曾向多人舉債,通通沒得還。
另一次,在我離港前幾個月,一個廿年沒怎樣來往的舊同學,打電話來借錢周轉。他一向做大生意,娶的也是我當年頗熟的女同學,現在打我這個廉潔公務員的主意,一定是山窮水盡,我硬下心腸說我的錢都匯到澳洲了,沒法幫他。後來在澳洲得到同學的通知,說他走投無路,自殺死了!之前向多人開過口,一借便是十多萬.....

你肯把錢借了出去,真的要預了是送給來人,不要奢望他有得還。他欠你錢沒法還,以後避著你,一樣是沒有朋友做。假如他不還,又若無其事和你繼續交往,你一定在心中咒罵他,到底也是友情不再,真是「因財失義」。

我想對付這樣的情況,比較好的做法是他開口借一萬,你就說我也很窮沒那麼多,這裡一千,當是幫助你的,不還也不打緊,這樣日後還可做朋友。

來澳洲後,一個在我工作的報紙上投稿的作者,因為大家有共同的電影愛好,電郵討論得頗投契,他也請我和太太到他家吃飯,介紹他的女朋友我們認識。王家衛的「花樣年華」在澳洲首映,我有新聞界的優先場的票子,於是約他一起去了。在戲院大堂他說當日忘了帶錢包,散場後約了人吃飯談生意,問我借200澳元,我心中不大爽,勉強給了他100元,我太太頭腦簡單,說「我這裡還有」,多給他50元。

結果?當然是我要多給太太50元,而他完全沒還啦!

不過這人也算厚面皮,過了幾個月在ICQ 上還主動過來Say Hi,我也不客氣,問他還錢的事,他滿口道歉說明日就寄支票或存進我的戶口。到底有沒有做?你可以想像得到了。

又過了幾年,一天我逛商場,他從一間商店出來向我打招呼----他新做的生意----若無其事,我真被他吹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