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放寬合法生第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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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廣東省「二胎」政策有望放寬,據報導,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訂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取消原有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用等4年的規定。

  南方都市報26日報導,再婚夫婦的生育權一直備受爭議。這次修訂草案就明確,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含依法收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可以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草案指出,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且該子女屬殘疾兒的也可再生一胎。

  另外,婚前雙方都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罹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個子女。

  草案還取消原條例對「已婚育齡婦女按政策生育第二個子女應有4年間隔期」的規定。省法制辦認為,目前廣東人口年齡結構並無明顯高峰,依靠生育間隔期錯開生育高峰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

  報導說,「包二奶」生育小孩會被加重罰款。草案規定,非婚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超生處理。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