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借貸需全盤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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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青年創業,政策的理性和精神,應該是激發社會的「創業家才能」(Entrepreneurship),為社會及經濟發展注入源源活力。據悉,在即將公布的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要求金管局就微型貸款計劃(Micro-loan)作可行性研究。按照計劃構想,創業青年可向銀行借貸,銀行負責審批,政府則作擔保人。

「創業家才能」推動社會及經濟發展,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從米塞斯(Mises)到科茲納(Kirzner)都有不少精闢論述。企業家在不確定的環境下,利用「警覺性」(Alertness)及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默示知識」(Tacit Knowledge),發現「利潤」的過程,不僅帶來創新,所生產符合市場新生需求的商品,既滿足消費者的效用,也推動經濟增長。

青年人創業成功率極低

蓋茨19歲創立微軟、喬布斯20歲成立蘋果公司,近年YouTube、Google及Facebook成為企業巨人等青年創業傳奇,色彩繽紛,惹來無數艷羡目光,而創業教育在歐美國家流行,這股趨勢近年益發顯著,在信息社會的急促發展步伐中,青年創業成為了就業結構多元化、激發社會創新的一種政策考慮;政府透過放鬆借貸融資渠道,為青年解決初始資本的投入問題,鼓勵他們創業。

然而青年人創業成功率極低,是必須承認的殘酷現實。不少實證研究指出,青年創業失敗,最關鍵的原因,往往是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術和創業質素,以致「虎頭蛇尾」,最終失敗並欠下一身債務收場。國際發展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早於2000年夏天便發表的一份研究(Current Youth Entrepreneurship Practice in Africa: Does It Work? 作者為N Motts)提出,良好的創業行為,是需要懂得「極小化風險」及「極小化借貸」。青年缺乏商業實戰經驗,若只放鬆融資的條件,加上再輕易獲得「追加投資」資金,卻缺乏完善的風險管理,最終只會加速新生企業的滅亡。

可以說,鼓勵青年創業,關鍵在於了解哪些資源是他們所真正稀缺、有什麼條件制約了他們的創業行為、有什麼配合措施,可強化創業者的信息掌握,使「發現利潤」的過程,能夠減輕風險,在極端不利的狀况下,更有「離場」的制度安排,而非只有「破產」一途。

創業率持續下跌 削弱港競爭活力

歐美國家的創業環境,市場相對規範,令風險的計算和駕馭比較「有迹可尋」。很明顯,對初始成立的企業來說,規範的市場和良性的競爭,是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非洲青年創業,往往因市場秩序混亂,競爭手段越軌,最終令初生企業很快夭折。歐美國家近年深化創業教育,從在中學及大學成立創業課程,建立社會堅實的創業文化,到金融市場林林總總的創業基金,以及透過金融保險與工具,去吸收創業的風險,減輕「離場」對創業者的傷害性,都有一套相對完整的政策思維和配套措施。

約7年前,黃紹倫教授曾向筆者論及,香港人口老化、家長對「在呵護中」成長子女的就業期望,多著眼於培育他們取得穩定性的專業技能,不鼓勵創業,這種社會變遷不利香港激發出創業家精神。香港創業率近十年持續下跌,削弱香港的競爭活力。但鼓勵青年創業,若著眼放鬆融資渠道,而沒有全盤的政策思維及配套,最終只能製造更多破產創業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