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二胎房貸」,就是名下的不動產,已經設定第1順位的抵押貸款,也就是在購屋時申辦的房屋貸款,而且尚未還清,但因為又有資金週轉需求,就以這個不動產再向銀行申辦「二胎房貸」,設定為第2順位抵押,並且由銀行核定放貸額度。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要申請「二胎房貸」的先決條件,首先必須是名下有房子,而且第1順位房貸的繳息正常、沒有異常繳款紀錄等,至於第1順位房貸的額度多寡,也會直接影響「二胎房貸」的核貸額度。
舉例來說,價值500萬元的房子,第1順位的一般房貸部分,銀行願意核貸的額度約為8成(400萬元)左右,但是通常進行500萬元的設定,所以當申請「二胎房貸」時,由於是在不用重新鑑價的狀況下,銀行通常會針對原本設定的500萬元額度,給予15%至20%的「二胎房貸」額度,也就是大約75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的額度。
但是,如果當初民眾是申辦所謂的「100%房貸」,通常額度中的8成為一般房貸、另2成為信用貸款,這樣的個案要申請「二胎房貸」時,由於第1順位貸款已將房屋的設定佔滿,銀行基於風險的考量,除了必須壓低放貸的額度,有時根本就不予核貸。
銀行「二胎房貸」的小提醒:
雖然部分強打「二胎房貸」的銀行,大多數強調「不必重新鑑價」,但如果貸款人原本的房屋貸款,本金已經還了一大部份,這時又有資金周轉需求,其實不必藉助「二胎房貸」,只要向銀行申請重新鑑價,就可適用一般指數型房貸的較低利率,再把已償還的房貸金額貸出來使用。
如果在申辦一般房貸的同時,也申請「理財型房貸」(或稱為「回復型」、「循環型」房貸),就具有這樣的彈性動用功能,可以把已經償還的本金,做為臨時動用的調度額度,不必申辦「二胎房貸」,更能降低周轉資金的利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