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張小松昨日指出,要通過合理引導使規範的民間借貸「陽光化」,及時預警和有效防範「亂集資」的潛在風險。
他在出席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稱,對民間借貸的總量、利率、投向等,要動態跟蹤把握,做到心中有數。同時通過合理引導,及時預警和有效防範「亂集資」的潛在風險,按照「新非公經濟36條」的明確原則方向,積極引導更多的民間借貸資金合規投向實體經濟。
張小松表示,今年上半年民間信貸比較活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對中小企業有積極作用。但關注一些擔保機構、典當行、寄售行、網絡借貸平台等受利益驅使,超範圍經營,或者違規開展「高利貸」業務,不僅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而且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金融風險。他提到,要及時制定和修改完善符合我國民間借貸特點的相關法規制度,促進民間借貸向法制化、規範化的方向發展。同時要加強金融知識和輿論的正面宣傳,增強民眾的金融風險防範意識。借用股市的一句話就是,「民間借貸有風險,高息借貸要謹慎」。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吳顯亭認同民間借貸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積極作用,但也指出,民間借貸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金融風險,亟需加強監管。